黄金旧料卖出收入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对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具体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和库存商品——旧金银首饰,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旧金银材料再次出售,需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同时结转成本。由于金价波动,可能出现成本大于收入的情况,这是正常的。以上是关于黄金旧料卖出收入如何做会计分录的解答。
针对黄金旧料卖出收入的会计分录,需结合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一、基本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
二、详细会计分录处理
1.当取得旧料卖出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金银首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特定情况下的会计处理,例如某金银首饰零售商店为小规模的纳税人,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及以旧换新业务收入时:
应缴增值税计算:应缴增值税=(含税销售收入+以旧换新实际收取的含税销售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主营业务收入计算:主营业务收入=(含税销售收入+以旧换新实际收入)÷(1+税率)+收回旧首饰的折价。
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旧金银首饰(记录旧首饰的折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金银首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卖出旧金银材料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旧金银首饰
三、注意事项
由于金价存在波动,可能出现主营业务成本大于收入的情况,这是正常现象。
以上是关于黄金旧料卖出收入的会计分录处理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组。如想深入学习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