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管理处表示,因监理工程而支付的专家评审费,如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凭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则规定,企业支付给专家的评审费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评审费的20%。对于税收实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
针对这一问题,企业所得税管理处有明确的规定。依据税法,企业因监理工程而支付的专家评审费,若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支出,可以凭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意味着,企业支付的专家评审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需要确保相关支出是真实的、合规的,并且与企业的应纳税收入有关。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也有相应的规定。企业支付给专家的评审费,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来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对专家评审费进行20%的扣除。
对于纳税人而言,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可以享受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同时,如果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按照3600元定额进行扣除。
专家评审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并确保相关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个人所得税方面,也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来计算并扣缴相应的税款。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关于专家评审费的税务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