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退税款的凭证做会计处理时,可参照新准则下福利退税在政府补助范畴内的核算方式。对于退回的所得税税款,企业可作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退税款入账、取得银行回单时,需借银行存款--税款专用户,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国税退税审批通知单内容做相应分录。
在新准则下,福利退税被纳入政府补助的范畴内进行核算。针对之前存在的福利退税用途和核算不统一的情况,从08年开始,福利企业的先征后返增值税一律并入所得额征税。关于收到退税款的凭证的会计处理,以下做详细说明。
一、一般会计处理
企业按规定收到退回的所得税税款时,通常的会计处理如下:
1.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盈余公积
二、具体例子
以国税的退税为例,其账务上的凭证处理可以细分为以下几步:
1.取到国税退税审批通知单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退税款入账,取得银行回单时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税款专用户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这样的会计处理确保了退税款的正确记录与核算,保证了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对于政府补助的合理利用与规范管理。
通过以上的详细解答,相信读者对于“收到退税款的凭证如何做会计处理”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对于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通过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以便不断提升自己的会计实务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