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需要设置二级科目,取决于企业是否经常发生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不一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企业不需要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下设置明细科目。但如果企业有这种需要,也可以进行设置。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这样做。同时,“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与“应交税费”的核算口径与税法不完全一致,前者是按照会计立场进行核算。因此,是否设置二级科目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进行决定。
从会计科目代码看,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是否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下设置“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费”等明细科目,主要取决于企业是否经常遇到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不一致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企业不需要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下设置明细科目。这是因为“营业税金及附加”作为一个汇总科目,主要反映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应缴纳的税金。这些税金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并缴纳,与企业的会计确认收入并不直接相关。
然而,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等情况下,可能会遇到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的财务和税务事务,企业可能会选择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下设置明细科目。这样做可以更加清晰地反映企业的税金构成,有助于企业进行税务处理和财务分析。
例如,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的情境中,会计在收到预收款时不确认收入,但税法上可能视为收入并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及附加。此时,为了区分和处理这些税金,企业可能会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其核算口径与税法并不完全一致。企业在处理会计和税务事务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合理选择是否设置明细科目,并准确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是否需要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下设置二级科目,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行业需求进行决策。对于经常遇到会计与税法差异的企业,为了更好地管理财务和税务事务,设置明细科目可能是一个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