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按单位工资总额的2%提取,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会员需缴纳会费,标准为本人工资的0.5%。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企业、事业单位如未按时缴纳工会经费,工会可申请法律手段追缴。更多会计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交流。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及缴纳方式
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多个渠道,其中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等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等。对于单位来说,工会经费是单位交的,按工资总额的2%来提取。个人在加入工会时,作为会员需要缴纳会费,标准为本人工资的0.5%每月。
二、工会经费的上缴比例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在这2%的经费中,需要将40%的部分上缴给上级工会。具体来说,地税部门征缴的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按照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开业或设立满一年但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并暂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三、工会经费的用途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经费的使用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具体办法进行。这些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各种福利活动、培训、文化娱乐等,以增进职工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
四、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缴费单位仍不执行支付令,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工会经费的缴纳是工会的正常运转和各项活动的经济基础。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比例和程序及时缴纳工会经费,以确保工会的正常工作和服务于广大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