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计算需按全年月份数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咨询顾问 2024-12-13 21:35 浏览次数:311

残保金的计算不需要乘以12个月。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指的是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残保金可以进行补申报,但超期会有滞纳金。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建议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以获取免费答疑。

是否需要将残保金的计算乘以12个月,这取决于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计算涉及到季节性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的处理。季节性用工需要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对于一般的计算,是否乘以12个月并没有明确说明。在具体操作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和通知中的其他条款进行综合考虑。

关于残保金的补申报问题

残保金可以进行补申报。如果由于某些原因超期未申报,可能会产生滞纳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麻烦,建议及时进行残保金的申报。

对于残保金的计算和申报问题,建议用人单位仔细研读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合规操作。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的知识,可以关注相关的官方渠道或专业机构,以便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解答。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