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收取的自来水费,在扣除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以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适用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不一定要对同一服务对象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又销售自来水。企业可选择简易计税并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需向税务机关备案。转售水费也可选择此方式。得讯会计公众号提供会计实务交流群和免费答疑服务。
具体政策适用范围包括:
一、该政策适用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而不仅限于物业公司。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都可以选择该政策。
二、政策并未要求必须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销售自来水对同一服务对象。例如,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向A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同时向B单位销售自来水。这种情况下,“向B单位销售自来水”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该政策是允许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并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关纳税人需前往税务机关备案。
具体到实务操作,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在转售水费时,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物业企业在处理自来水费增值税问题时,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合规缴纳税款。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物业企业如何对收取的自来水费进行增值税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