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机构分摊税款计算:
1.总机构将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50%进行分摊。
二、分支机构分摊税款计算:
1.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等于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乘以50%。
2.某分支机构的分摊税款等于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乘以该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
三、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计算:
1.分摊比例是基于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来计算。
2.三因素的权重分别为0.35、0.35、0.3。
3.具体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x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x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x0.3。
四、注意事项:
1.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一旦确定,除特定情况外,当年不作调整。
2.总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的15日内完成税款的申报预缴。
以上是关于所得税分配表分配比例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劣。若您想深入了解更多会计实务知识,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参与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