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的顾问费可以免个税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创新者 2024-12-13 16:37 浏览次数:504

专家的顾问费不可以免个税。根据财税[2008]7号规定,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取得的顾问费,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全月应纳税额的不同区间有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的规定,专家的顾问费属于其从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取得的其他收入,需要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专家的顾问费不能免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税率根据全月应纳税额的不同区间而定,具体如下:

一、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

二、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三、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四、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五、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六、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七、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专家在收取顾问费时需要考虑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解答关于税务的问题。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的知识,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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