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开发新产品并领用原材料时,会计上应如何处理?这是一个关于会计科目的问题。具体处理方式可以参考以下解答。
首先,对于公司开发新产品领用原材料的行为,会计上应将其计入“研发支出”会计科目。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这个科目下,会设置“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两个明细科目。
一、资本化支出
当开发项目的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应在“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这些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等。当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并形成无形资产时,按“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化支出”。
二、费用化支出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则在“费用化支出”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这些费用包括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以及与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等。这些费用在期末会转入“管理费用”。
具体会计处理为:领用原材料时,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或“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同时,支付其他费用时,如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也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开发新产品领用原材料应计入“研发支出”会计科目,并根据具体情况在“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之间进行核算。对于会计实务的更多学习,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进行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