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是根据企业的利润表来填报的。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在缴纳所得税之前的利润,也就是税前利润。这个指标并不是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也就是净利润。
具体计算利润总额的方式如下:
1.主营业务利润计算: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其他业务利润计算: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3.营业利润计算: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利润总额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在季度申报时,企业可以不作纳税调整,直接将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季度应交所得税。而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时,企业会根据税前扣除标准进行纳税调整。
利润总额的计算主要依据企业的各项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投资等,经过一系列的加减运算得出。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利润总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