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副本、抄本,财产赠给特定机构的书据,国家指定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立合同,企业改制产权转移书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间的农业购销合同,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的合同等。此外,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书报刊发行凭证,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等可暂免征收印花税。包括国企改制中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以及个人销售、购买住房等情况。
一、凭证副本、抄本
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一般不用再次缴纳印花税,但如果副本、抄本被视同正本使用,则不能免税。
二、特定赠与书据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这些特定情况下的赠与行为可以免除印花税。
三、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四、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对于无息、贴息贷款合同,不需要为其中的金融服务支付印花税。
五、优惠贷款合同
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也享受印花税的免税政策。
六、企业改制产权转移书据
在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中,相关的印花税可以得到免除。
七、农业相关购销合同与租赁合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以及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特别是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
还有一些项目可以暂时免征收印花税,如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的凭证,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以及特定政策下的企业改制和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等。个人销售、购买住房也在此列。
以上内容详细解答了哪些情况可以免收印花税。如果想进一步学习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