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开发票开错了,需要直接与开票方联系并退回发票联。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但具体的时间限制因不同情况而异。如果是从税务机关代开,可直接到税务局重开;如果是单位自己开的发票,三联一起作废后重开。对于认证时间,自2017年7月1日起,已认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时间延长至360日。至于其他类型的发票和具体操作流程,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当税务代开发票出现错误需要重开时,没有时间上的具体限制。但根据不同的开票方式,操作流程有所不同。
1.如果发票是从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现错误后,直接拿着发票的全部联次到税务局进行重开。
2.如果是单位自己开的发票,在发现错误后,需要拿到单位的发票联,然后直接三联一起作废并重新开具。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重开时可能会涉及到时间上的规定。例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对于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也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另外,关于认证抵扣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认证时间从原来规定的180日延长至360日。已认证的情形由购买方发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申请,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交给开票方开具红字信息表。
一旦发现税务代开发票错误,应尽快与开票方联系并退还发票联,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重开。具体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重要的是及时沟通并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