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处理方法有多种。首先,会计人员应明确"凭票入账"的观念,但没有发票也可凭其他证据如收据、小票等入账。对于不能证实费用真实发生的,有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此外,可以考虑计提坏账准备,但需注意税务方面的调整。针对股东大额借款,需特别注意税务风险和违法风险。股东借款当年未归还且不能证明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可能视为分红并征税。建议通过决议或签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属性,并鼓励股东公私分明以规避风险。
在企业的财务工作中,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一、会计人员的固有观念与合法处理
1.很多会计人员存在“凭票入账”的固有观念,但找替票报销的做法是违法的,可能导致会计人员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必须明确,凭票入账并不意味着找替票入账。
二、无发票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1.对于发生的费用,如果没有发票,同样可以入账。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是挂账的费用,可以以费用的名义入账,但这部分费用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2.入账时,可以提供收据、小票等作为证据。
三、风险与处理措施
1.不能证实费用真实发生的,除了可能无法在所得税前扣除费用外,还可能面临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
2.针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应分类处置。属于费用的需费用化;属于薪酬、分红的,应补交个税;对于实在收不回来的借款,可以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坏账。但要注意,计提的坏账不一定能得到税务的认可,需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四、股东大额借款的特殊情况
1.股东为了逃避个税,将工资、奖金、分红等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是不被允许的,这可能会触发税务的处罚。
2.股东从公司拿钱走,如果金额较大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可能会将之视作分红,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大股东借款不还、债务长期挂账还可能面临债务风险、税务风险和违法风险。
五、预防与规范措施
为预防上述风险,建议股东借款之前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明确借款属性;或者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利息、期限等。更重要的是,股东应做到公私分明,规范财务管理,这是杜绝此类风险的最佳方法。
以上内容针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组。想深入了解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问题,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