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预算会计年终收入结账的核算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三个步骤。年终转账需计算各账户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余额并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将各收入、支出账户余额转入相关科目冲销。结清旧账需结出全年总计数,并在下方划双红线表示结清。记入新账则根据年终转账后的余额编制年终决算资产负债表和相关明细表,将表列余额记入新年度有关总账和明细账。如需更正原报决算草案,需相应调整旧账并重新办理结账和记入新账。
一、年终转账
在这一阶段,财政总预算会计需要计算各账户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余额,并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随后,将应对冲转账的各个收入、支出账户余额,填制12月份的记账凭证,分别转入“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和“专用基金结余”科目进行冲销。还需将当年的“财政周转金支出”转入“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冲销,并将财政周转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转入“财政周转基金”。
二、结清旧账
在这一阶段,会计需要结出各个收入和支出账户的借方、贷方全年总计数,并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于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以示转入新账。
三、记入新账
根据本年度各个总账账户和明细账户年终转账后的余额,编制年终决算“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直接将表列各账户的余额记入新年度有关总账和明细账各账户预留空行的余额栏内,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于新年度发生数。
如果决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发现需要更正原报决算草案的收入、支出数字时,需要相应调整旧账,重新办理结账和记入新账。这一核算过程确保了财政总预算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正确地进行年终收入结账的核算,对于保证财政总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