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发票过期未认证的问题,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如人员离职或突发事件等,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可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认证期限为360日,之前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为180天。若因非客观原因逾期未认证,则不得抵扣。申请逾期抵扣需提交相关资料。
一、关于发票过期未认证的查询
当发票过期未进行认证时,是否会进行查询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如人员离职或发生突发事件等,通常不会被追究。然而,如果持续对此事感到不安,建议与对方沟通,要求重新开具发票或退回原发票并重新开具。
二、发票过期未认证的税务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对于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认证期限为360日。对于发生的真实交易,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但对于非客观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认证,则不得抵扣。
三、申请办理逾期抵扣的资料
若需申请逾期抵扣,需提交以下资料:
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
3.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5.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并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后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需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对于发票过期未认证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税务规定来处理。如遇此类情况,建议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合规并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