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发票丢失时,可找承办法官调取卷宗内收据,加盖法院财务印鉴证明后按正常途径退费。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除外。部分胜诉或部分败诉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费用分担。
诉讼费发票丢失,如何退费?
当面临诉讼费发票丢失需要退费时,不必过于担心。法院诉讼费收据一般为一式四联,分别由当事人、法院卷宗、法院财务及当地财政部门各持一联。若收据发票遗失,可按以下步骤操作以完成退费:
1.寻找承办法官:首先,您可以联系承办法官,寻求帮助。
2.调取卷宗内收据:向承办法官说明情况,请求其从法院卷宗中调取您的诉讼费收据。
3.加盖法院财务印鉴:为确保复印件的真实性,需要法院财务在复印件上加盖财务印鉴,以证明该复印件的收据是真实的。
4.正常退费流程:完成上述步骤后,即可按照法院规定的正常流程办理退费手续。
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会计和税收实务问题,您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以便获取更多免费答疑和资讯。
诉讼费用是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如申请费、证人费用等。在费用负担上,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解决关于诉讼费发票丢失后的退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