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亏损做账,若企业未上传2017年年报表,季报表中弥补亏损数据为零。建议企业先上传年报表,再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以正确弥补亏损。若无法在季报前完成汇算清缴,可暂不弥补,待二季度调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亏损可向今后会计年度结转,结转年限不超过5年。会计处理为:弥补后有剩余利润需计提企业所得税,反之则不需。关注公众号“得讯会计”可获取更多会计实务、税收实务问题解答。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亏损的情况,这涉及到财务处理的规范和流程。针对这一问题,以下进行详细解答。
一、上传年度报表与弥补亏损
首先,如果企业未上传2017年的年报表,那么在季报表中,弥补亏损栏次的数据会自动显示为零。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企业应先上传完整的2017年度年报表。这样,在进行2018年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才能正确地弥补亏损。
二、困难情况下的处理
如果在季报之前完成2017年度的汇算清缴存在困难,企业可以考虑在一季度暂不弥补亏损。这样可以在二季度季报时再进行调整,确保财务处理的灵活性和准确性。
三、关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
1.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可以在之后的会计年度进行弥补,但弥补的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2.亏损是指收入总额扣除各项税收之后,小于零的金额。
3.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结转至今后的会计年度进行弥补,但结转年限限定在5年内。
四、会计处理
对于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会计处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弥补后仍有剩余利润,这部分属于应税所得。企业需要计提企业所得税,按照税率直接计算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如果弥补的是以前年度的亏损,表示不需要交所得税,因此不需要计提。
针对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亏损的问题,企业需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