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融资企业出售资产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为:出售资产时,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同时借银行存款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支付租金时,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贷累计折旧。税务处理上,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按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支付的融资利息可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当企业向融资企业出售资产并进行售后回租时,会计处理涉及多个步骤。具体处理如下:
一、会计分录处理
1.出售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长期应付款(表示应付的租金)。
2.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二、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对于融资租赁的资产,需要计提折旧。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三、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
对于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现行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因此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承租人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于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的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可以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以上内容详细解答了“向融资企业出售资产售后回租会计处理?”这一问题,涉及会计和税务的多个方面。对于企业来说,了解这些规定并正确进行会计处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