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的填报方式如下:一般纳税人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分为借方和贷方反映的明细账。借方明细账包括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等,贷方明细账包括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和转出多交增值税等。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需要设置若干专栏。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填报方法: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明细账:
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的增值税额。
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涉及出口企业的免抵退税申报中的应免抵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当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进行相应操作。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贷方明细账:
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退税:涉及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的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记录非正常损失等原因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的多缴增值税。当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实际金额进行操作。
二、小规模纳税人填报方法: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但其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其借、贷方不需要设置若干专栏。小规模纳税人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的增值税额,贷方余额表示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填报应交增值税时都需要仔细核对各项明细账目,确保准确无误地反映企业的税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