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小礼品赠送客户是否可以抵扣,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赠送外购礼品视同销售提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但若是购买礼品赠送客户的支出,会计上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不能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无偿赠送他人货物需视同销售。因此,在赠送礼品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抵扣。
赠送外购礼品,涉及视同销售提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当您购买小礼品赠送客户时,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如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这会被视为销售行为,需要提取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相应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但赠送礼品若计入“业务招待费”,则不可抵扣。如果您购买的礼品赠送客户支出,在会计上被计入“业务招待费”,那么这部分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
关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视同销售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多个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最重要的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这也包括购买小礼品赠送客户的情况。
购买小礼品赠送客户时,是否可抵扣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赠送礼品被视为销售行为并涉及提取增值税,则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但如果赠送礼品被视为业务招待费,则不能抵扣。了解这些细则对于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非常重要,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