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去年的普通发票,今年可以财务入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可以在专项申报及说明后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且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如果收到的是去年的发票,需在发现后及时做出专项申报,并在规定期限内入账,以免影响税收及相关财务处理。
一、财务入账的角度
从财务入账的角度来看,收到去年的普通发票,今年仍然可以入账。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规定
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如收到去年的发票,需要在发现后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三、具体实例
以2015年度收到2014年开具的发票为例。这种情况下,需要在2014年度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在年报后收到该发票,需要对2014年的年报进行补充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合规,建议您在收到去年的发票时,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申报和扣除规定。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和记录,以备查验。
虽然从财务入账的角度来看,收到去年的普通发票今年可以入账,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需要遵循相关的规定。确保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