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套期与现金流量套期在经济性质、适用范围、会计处理和核算方面存在不同。公允价值套期主要规避的是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等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即价格风险;而现金流量套期主要规避的是未来现金流风险。在适用范围上,公允价值套期适用于对现有资产、负债等进行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则适用于对预期交易的套期。在会计处理上,公允价值套期改变了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而现金流量套期改变了套期工具的会计处理。二者在核算原则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会计处理上有所区别。
一、经济性质不同
公允价值套期主要规避的是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这些资产负债确定承诺中的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即价格风险。而现金流量套期则是对现金流动性风险的套期,主要规避的是未来现金流量风险。
二、适用范围不同
公允价值套期主要适用于对现有资产、负债和现有资产、负债可辨认部分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同时,确定承诺的套期也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例如,美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的购货合同,因汇率变动影响而进行的套期保值。而现金流量套期则主要适用于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例如某A公司为避免固定资产未来价格上涨而与B公司签订远期合同的情况。
三、会计处理不同
公允价值套期改变了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而现金流量套期则改变了套期工具的会计处理。这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利得或损失在同一期间配比,反映出套期会计的实际抵销结果。由于套期工具通常是衍生金融工具,对公允价值套期的会计处理并未改变套期工具的处理,而是改变了某些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
四、会计核算原则一致但具体处理有区别
虽然公允价值套期与现金流量套期的总核算原则是一致的,即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利得或损失,但在具体的会计处理方面,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
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在经济性质、适用范围、会计处理和核算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和财务需求,选择合适的套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