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期间发生的费用及收入记账方法如下:试生产发生的支出,如电费等,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形成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采用产品售价),贷“在建工程”。试生产期间的损益反映在“在建工程”,而非营业利润。对外销售涉及增值税,需考虑税会差异问题。产品销售损益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纳税调整。此外,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应考虑销售损益冲掉的金额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的影响。
一、试生产发生支出
在试生产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需要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表示正在建设中的项目所发生的成本。具体记账方式如下:
借:在建工程(发生支出的成本)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二、试生产期间形成产品或副产品
1.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需要将产品销售的损益反映在“在建工程”科目,而非营业利润。具体记账方式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注意这里应采用产品的售价)
贷:在建工程(产品售价、公允价)
2.在此过程中,对外销售还会涉及增值税,需要对此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存在税会差异问题,产品销售损益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予以纳税调整。
三、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当在建工程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时,因销售损益冲掉的金额应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予以考虑。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
试生产期间的费用及收入记账需要特别注意,确保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