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包括:1. 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需签订三方协议;2.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可申请;3. 邮寄代开需注意每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的17:00至月末24:00期间的工作安排;4. 及时寄送已扣款申请成功的订单。专业支持团队提供后续保障。
一、要求:
1.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必须先签订三方协议。这意味着纳税人需要与相关部门达成一种协议,以确保邮寄代开的流程得以顺利进行。
2.对于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邮寄代开的方式获取。这种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无需亲自前往税务局进行开具。
二、注意事项:
1.时间限制:每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的17:00至月末的24:00期间,新的代开申请会被暂停提交。同样,在这个时间段内,未扣款的申请也会暂停扣款,如果未能及时扣款,下月将无法继续扣款,需要重新申请。
2.作废申请:每月的最后两个工作日会暂停受理作废申请。如果未及时作废的发票,需要在次月提交红票申请。
3.邮寄时效:在每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18:00前,纳税人需要将已扣款申请成功的订单及时寄送出去,否则将无法提交,可能需要到主管税务局办理退税。
三、专业支持:为了方便纳税人并为其提供后续保障,有一个专业支持团队和24小时服务热线4006289911,为纳税人提供咨询和帮助。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了解关于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相关的公众号或参与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