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扣除企业接收的外部劳务派遣的工资薪金问题,分为两种情况: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作为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工资薪金支出可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其他费用扣除的依据。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和个税申报,需视发放方不同,相应列支在劳务支出或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定义了职工薪酬和职工的范围。
企业接收的外部劳务派遣的工资薪金扣除需遵循相关规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当企业按照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协议(合同)约定,直接将费用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时,这些费用应被视作劳务费支出。
二、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
对于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企业应当将其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这一基数将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具体规定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的内容。
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与税务处理,也存在特定规定。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劳务公司发放并申报个税,这部分人工成本只能列支在企业的劳务支出中,不能计提福利费。而对于企业直接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则属于工资薪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计入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关于职工薪酬的界定,根据2014年修订过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职工薪酬包括多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如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而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都属于职工范畴。
以上内容详细解答了如何扣除企业接收的外部劳务派遣的工资薪金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