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不能从工程款里扣除。履约保证金是在工程合同签订后,由承包方提供给业主方的一种保证,以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进行。它与工程款是两个不同的款项。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担保工期和质量的符合性、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等特性,并且必须游离在工程造价之外,具有独立性和特定的比例规定。因此,履约保证金不能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进行扣除。
履约保证金与工程款是两个不同的款项,不能从工程款里扣除。履约保证金是在工程合同签订后,由承包方向业主方提供的一笔费用,作为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保证。
履约保证金的特点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1.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维护了招标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
2.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其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是否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强调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或第三方承担,但须招标方认可。当中标人违约时,中标人的赔偿责任由第三方承担。
5.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有明确规定,一般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比例由招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
6.履约保证金必须游离在工程造价之外,作为中标方违约时招标方损失的补偿。
履约保证金是为了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一种保证机制,独立于工程款之外,不可从工程款中扣除。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