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免”是指出口货物离境后,出口企业可以免除承担这部分出口货物的相关税收;“抵”是指出口货物在出口前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相应的应纳税额;“退”则是指对于已经抵扣的税额,如果出口货物产生的利润不足以抵扣应纳税额时,可以向国家申请退税。这种退税是针对出口货物的退税,而非针对整个企业的所有税种。
在会计上,“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有三种处理办法,具体取决于应纳税额是正数还是负数以及留抵税额的情况。如果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此时免抵税额等于免抵退税额,没有可退税额。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退税额为留抵税额。
生产型企业退税流程包括一般纳税人资格备案、进出口备案、开立外币账户、退税备案等步骤。在完成了这些流程后,企业可以开始退税申报,待税局审核通过后获得退税。
“免、抵、退”政策是为了鼓励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一种政策。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理解生产企业退税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