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多缴纳的税款不退还会计处理需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国库管理规定退还。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企业注销时,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处理相关账务,包括清算费用等。
当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发现多缴纳的税款时,会计处理方式需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若被税务机关发现,应立即归还;若纳税人在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需依照国库管理规定退还。
一、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准予扣除的。这意味着,虽然公司在注销时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退税,但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允许扣除的。
二、企业注销时的账务处理
1.成立清算组:在企业注消前,应首先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
2.编制资产负债表:于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这与正常经营日的编制相同。
3.清算费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清算组成员的各类报酬、财产变卖以及债权债务处理费用等。
三、注意事项
1.预缴所得税的退还并不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当企业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时,税务机关一般会先处理欠缴税款,然后再退还余额。
公司在注销时遇到多缴纳的税款不退还的情况,需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税法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清算过程中,应成立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并处理清算费用。同时,了解并遵守关于税款退还的相关规定,如预缴所得税的退还、欠缴与应退税款的处理顺序等。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如需深入学习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