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具体视不同情况而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价格差额。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所交换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时,征收机关可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征税对象主要是承让方,其中土地增值税一般是出让方交,契税计税由承让方交。我国采用3%到5%的幅度比例税率。得讯会计公众号提供免费答疑和会计实务交流群。
契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围绕不动产的价格进行确定。根据不同的权属转移方式,其具体的计税依据有所差异: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和房屋买卖:
成交价格是主要的计税依据。这里的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明确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2.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
对于这类无偿转移,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和房屋交换:
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价格差额。如果交换价格相等,则免征契税;若交换价格不等,则由多交付的一方缴纳契税。
4.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
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
为了避免偷税漏税,税法还规定,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或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在契税的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幅度比例税率。目前我国的税率范围在3%到5%之间,具体税率由各省、直辖市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了解契税的计税依据及其相关规定。如需深入学习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或专业机构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