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支出的费用化与资本化是会计处理的两种不同方法。费用化是指研发支出发生时,立即计入当期损益,体现稳健性原则,不确定性高的研发项目可及时转化为费用,有利于企业资金回收和技术进步,同时有节税作用。资本化则是将研发支出在发生时进行资本化,待开发成功取得收益时再摊销,主要着眼于权责发生制原则,适用于多个连续研发项目的整体考虑。
在企业的研发活动中,针对研发支出的处理存在两种主要方式:费用化和资本化。这两种处理方式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税务处理有着显著的影响。
一、费用化
1.定义:费用化是指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发生时,全部作为期间费用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稳健性原则:由于研究与开发能否成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采用费用化的处理方式可以更好地遵循稳健性原则。
3.现金流转与节税作用:费用化处理有助于企业当年收回用于研究与开发的资金,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同时,这种处理方式还具有节税作用,可以减少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
二、资本化
1.定义:资本化是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时进行资本化处理,等到开发成功取得收益时再进行摊销。
2.权责发生制原则:这种方法主要着眼于权责发生制原则,假设企业在连续的几个年度内存在多个研究与开发项目,最终总会有成功的项目并产生收益。
3.收益与费用的配比:将所有研究与开发项目视为一个整体,将研发的全部收益与全部费用进行配比。当开发成功并取得收益时,之前发生的研发支出将逐渐摊销,以反映真实的成本效益关系。
资本化的处理方式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真实经济状况,尤其是在长期内多个研发项目并存的情况下。然而,这种方式也可能导致前期研发支出的大量资本化,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长远规划来选择适当的处理方式。
研发支出的费用化与资本化是企业在处理研发支出时的两种主要方式,各有优劣,企业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