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后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详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理财规划师 2024-12-14 01:01 浏览次数:594

固定资产在经历改造后,其折旧计提方式需要依据改造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改造的支出如果符合资本化的条件,需要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阶段停止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完成后,再将其转入固定资产,并重新确定折旧年限和净残值。

折旧年限的具体要求

1.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折旧年限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为4年。

5.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3年。

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据此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但需要注意的是,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不需要调整。

对于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如何确定其折旧方法和年限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比如,如果固定资产的改造是局部的、不涉及主要部件的更换,那么可能只需调整其折旧方式或年限;如果是全面的改造或重建,那么可能需要重新确定其折旧年限和净残值。在会计实务操作中,应依据会计准则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了解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如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与同行交流学习。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