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雇佣退休人员并不能免除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安置的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依法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并需要为单位缴纳的社保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退休人员不属于单位的正式职工,不计入安置比例,因此公司仍需按规定缴纳残保金。
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对于是否录用退休人员,往往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其中之一便是与残疾人保障金相关的政策规定。关于公司雇佣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免除残疾人保障金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首先,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单位需要安置的残疾人必须是其正式职工,或者与单位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这些员工需要满足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对于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他们需要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持有相关证件,方可计入安置比例。而关于录用退休人员,根据规定,这些退休人员并不属于单位的正式职工,因此不计入安置比例。
企业在雇佣退休人员时,即使这些退休人员是残疾人并持有相关证件,也不能减免企业应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残保金时,仍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会因为录用退休残疾职工而减少或免除残保金的缴纳。
企业雇佣退休人员并不能免除残疾人保障金。企业在招聘员工时,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的合规性,同时也需要关注社会公益,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