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取决于其是否为独立核算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涉及到所得税问题,其收益和成本都计入总公司账目,由总公司统一计算盈亏和预缴所得税。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要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需要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分公司是否需要做出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视其是否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不能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分公司,被视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
一、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税务处理
对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其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计入总公司(或核算地)的账目。在这种情况下,核算地统一计算盈亏,并按规定预缴所得税。由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涉及所得税问题,因此不需要进行单独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税务处理
若分公司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其在税务处理上则需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进行汇算清缴。但通常情况下,分支机构不进行单独的汇算清缴,而是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报送给总机构,由总机构统一进行汇算清缴,并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的整体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分公司是否需要做出所得税汇算清缴取决于其是否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通常不涉及到所得税问题,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则在税务处理上需遵循相关规定,但其具体的税务处理还需结合总公司的整体情况进行操作。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分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