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损失时,仍可进行会计分录。采用直接转销法,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将坏账损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冲销应收账款。若已冲销的应收账款后续收回,需相应调整账务。但这种方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容易导致陈账、呆账,虚增企业利润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价值。
当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无法收回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一种常见的方法是采用直接转销法。
一、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将坏账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冲销应收账款。在这种方法下,企业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具体操作如下:
1.当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企业会按照损失金额直接借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
2.同时,为了冲减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会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二、已冲销的应收账款的回收处理
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借记“应收账款”科目。
2.然后,贷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以恢复企业的债权并冲减管理费用。
3.最后,当账款实际收回时,需要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以反映账款收回的情况。
三、直接转销法的优缺点
直接转销法的优点在于其账务处理简单易懂。然而,这种方法也存在缺点:
1.它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及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会计原则。
2.在转销坏账损失的前期,对于坏账的情况不做任何处理,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
3.核销手续繁杂,可能导致企业出现大量陈账、呆账。
4.长期挂账会导致企业虚增利润,并虚增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
对于未计提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在实际无法收回时,可以采用直接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但这种方法有其局限性,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会计原则选择适合的会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