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的工程开票增值税入账流程为:代开发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收到款项或索取款项凭证时,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对于增值税异地预缴,开票方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预缴的税款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未抵减完的税款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应预缴税款计算方式为: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的分包款后,按照相应的预征率或征收率计算。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并分别预缴。
一、代开发票时的入账方式
当发生代开发票的情况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收到款项或索取款项凭证时的入账方式
当收到款项或索取款项凭证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异地预缴后的开票和缴税问题详解: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税款的计算方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预缴的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进行预缴。
2.对于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预缴税款的计算方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3.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预交的工程开票增值税的入账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纳税人在进行预缴税款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进行开票,并遵循相应的缴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