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等,以及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设备。此外,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也需计提折旧。而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则包括已提足折旧仍使用的、以前单独入账的土地、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调整后不需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可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在会计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其中涉及到一个关键概念——计提折旧。那么,哪些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呢?
一、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企业所拥有的房屋和建筑物是长期资产,其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少,因此需要计提折旧。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磨损,其价值也会逐渐减少,因此也需要计提折旧。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虽然这些设备在特定时期可能停止使用,但它们仍然是企业的资产,因此仍需计提折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这些租赁出去的或租赁进来的固定资产同样需要计提折旧。
二、不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这些固定资产已经完成了折旧计提,不再需要再次计提。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土地的价值相对稳定,一般不需要计提折旧。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这些资产已经不在企业资产列表中,因此不需要再计提折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这些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属于企业的长期资产,因此不计提折旧。
关于暂估入帐及折旧调整
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据此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企业在处理固定资产时,需要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折旧,并严格按照会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