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异地培训费用: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还是差旅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指南针 2024-12-14 02:46 浏览次数:578

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参考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包括培训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等,可税前扣除。财政部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也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11月发布的《企业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企业为职工培训而发生的费用应归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对于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应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关于具体的规定和解读,可以进一步详细阐述。根据财政部联合全国总工会开展的相关调研和座谈,形成了《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委托关联企业、委托院校或第三方教育机构等方式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师资费(如培训师的讲课费、课程开发费、课件制作费等)、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以及培训场地费等,都从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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