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支付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按照特定计算方式计算的增值税额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境内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处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以上内容解答了企业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抵扣方式,企业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注明的增值税额都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对于进口货物,企业可以根据海关出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三、对于购进农产品,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企业还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种抵扣方式特别适用于农业产品的采购。
四、对于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企业可以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以上就是针对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详细解答。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核算和抵扣,确保税收合规。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学习,如专业书籍、培训课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