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收益是一种长期性的负债,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处理时,需将其放在营运资金的负债方逐年抵减,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不征税收入的企业,其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因此,递延收益要冲掉是因为它属于尚未确认的负债,需要逐年抵减。
首先,理解递延收益的含义是解答此问题的关键。尽管名为“收益”,递延收益实际上是一种负债类科目。这里的“递延”意味着向以后年度延伸,与递延所得税中的概念相似,表明递延收益是一种长期性的负债。
具体来说,递延收益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主要源于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这种收益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这部分补助是企业取得的,主要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补助。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这部分补助主要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费用或损失,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递延收益的处理,其核心在于其长期性和负债性质。在收益法处理时,递延收益被放在营运资金的负债方,逐年抵减,并逐年确认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收益的准确反映和企业的财务稳健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满足不征税收入的条件,递延收益在税务处理上还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这意味着递延收益虽然是一种负债,但在税务处理上需要特别注意其相关费用的扣除问题。
由于递延收益的负债性质和长期性特点,企业在处理时需要对其进行冲减,以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税务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