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是必须填写的。对于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这些信息。而增值税纳税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则需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相关法规并未对此做出强制性要求。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许多企业和个人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会有这样的疑问: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是否必须填写?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增值税普票关于地址、电话、开户行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这意味着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企业或个人可以选择不填写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等相关服务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的信息提供要求。根据这一规定,购买方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但这一规定是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没有明确的强制要求。
另外,对于个人消费者来说,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并非必须填写的内容。企业或个人在开具或接收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提供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当然,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交易的透明性,建议企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尽可能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要求,如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查阅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