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是75%,该政策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于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多个条件,包括在中国境内注册、职工总数、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限制,以及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等。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直接确认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活动,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是众多企业关注的焦点。
一、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及适用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2017年1月1日起,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加计扣除75%。这一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
二、研发形成无形资产的税前摊销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税前摊销。这意味着,在此期间及之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均可享受这一优惠。
三、具体案例解析
以某高新技术企业在2016年1月形成的无形资产为例,其计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在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内,该企业在2016年度可税前摊销15万元,而在2017、2018、2019年度每年可税前摊销17.5万元。
四、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要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企业需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在一定限额之内。
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
5.综合评价及科技人员指标达到一定标准。
同时,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拥有经认定的研发机构或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可直接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了较大的税收支持,企业需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