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的改良,会计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将改造的固定资产作转出处理,将改造的固定资产原值减去折旧后计入在建工程,同时将累计折旧贷方记录固定资产原值。其次,发生更新改造的费用支出处理,将相关费用贷方记录在建工程。改造完工后,交付使用,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最后,在结转固定资产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会计分录在原则上通常需要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进行费用化。改扩建时的会计处理需按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对于已经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的改良,其账务处理是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情况,应视改良支出为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一、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界定
当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以上,或者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或者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时,应视为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对于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其改良支出不能增加固定资产价值,但可作为递延费用处理。
二、会计分录处理
1.改造阶段的处理:
借:在建工程(原值-折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这一阶段是将改造的固定资产进行转出处理。
2.改造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这一阶段记录的是发生更新改造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支出。
3.改造完工后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改造完成后,将“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4.改造后的折旧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在结转固定资产的下月,开始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计提折旧。
三、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判断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原则上通常需要资本化。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则应进行费用化。改扩建时的会计处理也需要特别注意,要确保准确记录相关科目的变动。
对于已经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的改良,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准确的账务处理,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企业的运营状况。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