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栏明细账中,对于损益类科目,需要写本年累计发生额。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下再结出年初至本月的累计发生额,并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其他如应收款、财产物资明细账等不需要写本月合计和本年累计,只需划通栏单红线并结出月末余额。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明细账需按月结计自发生额,并注明本月合计字样。
对于损益类科目,每月结账时,除了应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还需要在本月合计下方结出年初至本月的累计发生额,并注明“本年累计”字样。这一做法旨在清晰记录并反映损益类账户在一整个年度内的资金流动情况。
具体来说,对于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明细账,如损益类账户,年终时,应确保所有的记录都与实际业务发生情况相符,包括收入、费用等明细账目的记录。同时,为了明确区分不同时间段的财务数据,需要在相应位置标注清楚“本月合计”和“本年累计”等字样。这样,不仅有助于财务人员快速了解某一时间段内的账务情况,也能为后续的财务分析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对于三栏明细账中的损益类科目,记录本年累计发生额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财务人员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