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土地收储补偿款应进账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若政府有偿收回土地用于城镇规划、收储,可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若是其他拆迁项目,则需缴纳相关税收。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
当企业收到政府的土地收储补偿款时,正确的入账方式和纳税处理至关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一过程。
一、入账方式
收到政府土地收储补偿款,一般应进账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这样,政府土地收储补偿款就被正确地记录在了企业的资本公积中。
二、纳税处理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的不同用途,纳税处理也有所不同。
1.城镇规划发生的拆迁补偿:这种情况下,政府收回土地的行为是出于城镇规划的需要,因此免征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2.土地收储中心收回土地使用权:当土地收储中心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对于归还土地使用权的公司,同样不征收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3.其他拆迁,如房地产开发项目:若政府有偿收回土地是用于其他项目,如房地产开发,那么就没有税收优惠的照顾,需要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
企业需根据政府收回土地的具体用途来判定应缴纳的税种和税额。
企业在处理收到政府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入账和纳税问题时,应明确政府收回土地的具体用途,并据此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遇到更复杂或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专家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