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月,发票未达,货物已到达并售出,为了暂估成本,需要进行会计分录处理。暂估入库商品购进的凭证如下:
借:库存商品10000元
贷:应付账款-暂估10000元
同时,为了结转成本,需要编制以下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元
贷:库存商品10000元
次月,当增值税发票到达时,假设票面金额与上月暂估的金额有所不同,需要进行以下处理:
首先,通过红字冲回上月的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10000元(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10000元(红字)
再根据税票进行新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实际金额)
贷:应付账款-已到票(实际金额)
若已结转成本,次月来发票时,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差额部分或全额,根据实际发生额确定。假设实际成本高于暂估成本,则需要补记差额部分。反之则全额冲减。同时,根据税额进行增值税处理: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税额部分)贷:库存商品(红字)或差额部分对应的库存商品科目。最后,根据差额部分补记成本。至此完成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字仅为示例,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实际金额进行会计处理。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