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权益法下,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进行调整,发生净亏损则作相反分录。此外,投资企业还需处理其他综合收益和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主要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式进行核算。
一、成本法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会按照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具体操作为: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权益法
权益法则更为复杂和动态。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投资企业需要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中应享有的份额进行核算。具体操作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当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时,会计分录相反,但要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除此之外,投资企业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若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损失,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确认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备查簿中登记。当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时,再按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
另外,投资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和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来说,应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同时,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进行相应科目的借贷记账。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涉及多方面的会计处理,需要企业财会人员仔细核算,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