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的概念。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应根据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企业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而合同负债是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履行转让商品的义务。
一、合同资产的概念及由来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中,首次提出了合同资产的概念。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那么,什么是合同资产呢?简单来说,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不仅仅取决于时间的流逝,还取决于其他因素。
二、合同负债的定义与特点
与合同资产相对应,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需要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换句话说,当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那么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之间的较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三、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的应用与实操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来恰当地运用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概念。比如,在一个长期的服务合同中,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分期提供的,而客户的付款也是分期支付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服务的进度和客户的付款情况来确认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变化。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是企业在处理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时,根据会计准则规定需要关注的重要概念。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两个概念,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实务操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