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第15栏如何填写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自由行 2024-12-14 03:07 浏览次数:354

增值税申报表第15栏用于填写“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该栏数据应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填写时需注意经济类型、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等要求。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使用浅绿色申报表的A类企业和使用米黄色申报表的B类企业。如有更多会计实务问题,可寻求专业解答。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是专为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设计的栏目,用于填写退税机关审批的应退税额。那么,如何正确填写这一栏呢?

一、应退税额填写规则

该栏目的数据应依据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的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进行填写。也就是说,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出口业务情况和退税机关审批的数据来准确填写。

二、关于“本年累计”栏

“本年累计”栏的数据,是年度内各月份应退税额的总和,企业在填写这一栏时,需要将全年每个月份的应退税额相加,得出总数后填入。

三、适用对象及申报表种类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使用浅绿色申报表的增值税A类企业和使用米黄色申报表的B类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进行申报。

四、其他相关栏目填写要点

1.“经济类型”栏:需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2.“本期销项税额”中的相关栏目:特区内工业企业需分别填报“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非特区内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3.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的销售额需减半征收,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并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4.“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需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对于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可以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但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货物清单。

5.“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包括价外费用。

6.“税率”栏: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正确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需要企业依据退税机关审批的数据,结合自身的出口业务情况,按照相关规则和要求进行。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完成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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