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分录操作
1.结转进项税额:当企业有进项税额时,会计分录为:借方账户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账户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当有销项税额时,会计分录为:借方账户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账户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进、销差额的计算,借方账户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账户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二、实际交纳操作
在实际交纳时,借方账户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贷方账户为“银行存款”。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将未交增值税款项存入银行。
三、留抵税款的含义
进项税留底,即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其差额可以留抵到下月,继续抵扣。这些未抵扣完的进项税,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增值税进销不匹配造成的未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称为留抵税款。留抵税款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种正常现象。
四、政策变化及留抵退税
近年来,政策有所变化。针对国家重点鼓励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内的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电网企业,政策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这意味着在一定时期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可以一次性予以退还,从而减轻这些企业的资金压力,支持其扩大投资,实现技术装备升级。
增值税留抵额科目的使用涉及会计分录操作、实际交纳操作、留抵税款的理解以及政策变化下的留抵退税等方面。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合理使用留抵额,以优化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